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与管理办法

作者:总务处 时间:2019-05-31 点击数:

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
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与管理办法

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,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制定本办法

一、食品卫生安全标准:

1、环境卫生:地面无食物残渣等垃圾,地面坑洼处无积水;水池内外、排污地沟等处无堵塞,无饭菜残渣;操作台、炉灶、集气罩等干净、整洁;墙面、门窗整洁无污渍、灰尘。

2、食品原料采购:必须由定点供货商供应,索证齐全,台账登记完整及时。

3、从食堂人员的个人卫生:每日晨检并有记录;从业人员要做到“四勤”,必须穿戴工作衣帽,不准戴首饰上岗,不准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,不得在操作间高声喧哗,无不良卫生习惯。

4、食堂人员必须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,无不规范操作现象,确保食品质量;饭菜价格合理、份量适中。

5、库房整洁、整齐、明亮;更衣室内衣物整洁有序;加工和售卖区无个人物品。

6、餐具用具每次用后清洗、消毒,按要求放入保洁柜存放,并填写洗消记录。

7、各种垃圾和废弃物清理及时,不得过夜,有登记。

8、设施完好、存放整齐,外观整洁。

9、冷藏冷冻设备中做到成品、半成品、荤素原料分开存放。

10、按规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并登记,留样设备正常运作。

11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,不以现金或扫码结算。

二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小组:

组 长:谢法纲

副组长:万 鑫 范 浩

成 员:张亚东 边学文 张慧有

工作职责:本着为全校师生负责的态度,严格监督和管理学校食堂,查漏补缺,从各方面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管理工作小组职责:

小组成员应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开展检查,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,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,检查人和被检查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。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卫生、环境卫生、物品摆放、食品储藏、进货台帐、原材料存放、留样、卫生设施、操作卫生、餐具消毒、设施设备、食品质量及经营行为。

结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开展问卷调查活动,在广大师生中征求意见和建议,计算其综合满意率。

四、整改要求及处罚:

当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被检查人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,下次检查时整改仍不达标的将予以处罚。处罚标准如下:

1、违反上述第1、3、5、7、8项中任何一项,每次每项处罚100元;

2、违反上述第2、4、9中任何一项,每次每项处罚300元;

3、违反上述第6、10项,每次每项处罚500元;

4、违反上述第11项,每次处罚1000元。

注:处罚时开具处罚通知书(一式二份),被处罚人签字确认后存档,处罚金在次月结算时从营业款中扣除。

五、其他:

工作小组成员要高度认识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,本着为全校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,切实履行职责,本方案自即日起执行。

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

2019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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